明芝冷,而且痛,但只要能活着,别的都不要紧。她甚至有些想笑,笑自己在生死一线之际的自作多情。不是非有徐仲九不可,可她又想要他,富贵无人见是衣锦夜行,有他在才能见证她的得意。
其实一切皆空。难怪徐仲九肯把他的财产都给她,想来他比她早想到这点,他们同为亡命之徒,有今天没明天。她呵呵轻笑,怎么说呢,他是她的师傅,样样比她先走一步。
盼了又盼,船迟迟到来。
眼看夜幕暗到极处,正是黎明前最黑的时分,说不定下一刻云霞就要镶上金边,江天交接之处就要泛白。明芝一动不动,生怕自己看错,误把磷火当作信号。直到再次晃动,她才敢确认绝对没错,回了信号过去。
船再小也不能直接靠上江岸,明芝背起沈凤书,一手拿枪,一手拽着他的胳膊,后者被冻得陷入了昏睡。她走两步就发现腿不听使唤,浑身上下肌肉叫嚣着要休息、要补充营养,不然干不动活,更别提背一个男人这种重体力活。
连带沈凤书,明芝一头栽倒,摔得她呲牙咧嘴。要有宝生在就好了,宝生是不用叫就知道上前帮忙的;卢小南也是,不过卢小南没有宝生力气大;哪怕李阿冬在也好,这小子虽然有些阴恻侧,但还可以差遣。
船上的人大概见到这边情形,划近了些。但该死的探照灯远远的又来了,小船缓缓退后。这一退,没准吓得不敢进来了。明芝顾不得沈凤书的死活,咬咬牙把他扛在肩上,拔腿往江里跑。
她动静太大,探照灯受了刺激,顿时兴奋不已,跳动着寻找猎物。如它所愿,迅速钉住她,机关枪试探地吐了几下火舌,觉得不过瘾,立马改变方式,张开血盆大口要吞噬逃跑的蝼蚁。江水应声而变,摇晃着,开了锅似的沸腾起来。
船一直往后退,怯生生的怕被卷进这场屠杀。
江水将齐肩的时候,扫射声停了,换成日本兵的嘶吼,他们追下来了。
明芝用力推了一把沈凤书,让他飘向船的方向,扳动了改装步枪的扳机。
死就死!要死一起死!
明芝的脸冻得铁青,手指也失去往日的灵敏,光凭经验往亮处连扣扳机。也许有射中目标,也许放空,她只想出口气,胸口憋闷太久,快憋坏了。
打光最后一发,她毫不犹豫把枪一扔,转身游向沈凤书。而沈凤书浮沉之际已经失去神智,无意识伸出手抱住明芝,拉着她沉向水底。
明芝挣扎,却无法摆脱。她是真的累极了。这样也好。
一双胳膊托起她,她浮出水面。
“是我。”
是他?!
她想看清是不是他,他却始终在她背后,拖着她游近小船,她只看得见沈凤书将要没顶。
“救他!”她急呼。
船上的人拉,水里的人托,她被拉上小船。他深吸一口气,再去救沈凤书。
明芝伏在船边,牙齿打架。船工来不及管她,一个劲往江心里划,徐仲九则拖着沈凤书在水里追。总算离江岸越来越远,探照灯、日本兵也渐渐消失,明芝仰面朝天摊开躺在船里,莫名其妙笑出了声。
嘶哑破碎。
难听。
徐仲九由着船工帮沈凤书控水,他则半跪在明芝身边,替她搓手搓脚。做完那些,他伸手去解明芝的衣襟,被她抓住,“干吗?”
“放手。”他低喝。她不放,他无奈,“我不会害你。”
她松开手,然而沾了水的衣襟特别难解。他用力大了些,衣襟未解衣料却破了,撕的一声,连船工都朝他俩看来,却被徐仲九的眼神吓得转回头。
他解开自己的衣服,用力把她抱起来拥入怀中,用他的肌肤去温暖她的。
预料到她的反抗,他在她耳边急道,“我冷!”
她闭上眼睛,不知此时天际终于泛出一线光。也就是几眨眼的功夫,日头猛然一跃,竟跳出江面。尽管云层厚厚叠叠遮住了光芒,但天终于放晴。
徐仲九差点就来迟,按他的说法他冒着枪林弹雨把录影带、洋人、还有初芝,给弄回上海。眼见录影带送厂翻录数份送去飘洋过海争取国际援助,他算是大事已了,于国有交待。洋人自有大使馆接手,至于初芝,“那么一个大活人叫我怎么看得住?她有手有脚,有脸有嘴,知道地址,又有船搭,会说话更会洋文,完全可以自己去香港找你家小妹。”
“而我,就来找你。”他在明芝额头轻轻一吻。算他神通广大,在苏皖交汇处买到一辆马车,虽说马瘦车破,但好歹也是辆车,能拖上他们仨。
明芝曾经叮嘱小钱和小孙对行动计划保密,但两人并不认为需要对上司保密,相反还应该时刻汇报每个进展,因此徐仲九还苦恼了一阵。他不想再进南京,却断断续续收到情报-那两个傻鸟天不怕地不怕竟直接用电台,害得他放不下搁不开,最终还是来找她。
当然,这些不必告诉明芝,徐仲九对她微微一笑,握起她的手轻轻摆出一个握枪姿势。他把枪头对准自己心口,侧头眯眼又是一笑,“我这颗心哪……”
***
大冬天在江水里泡了那么一回,别提沈凤书,就连三人之中最强壮的徐仲九也病了几天。沿路都是逃难的人,乱糟糟没法好好治,他拿着草头医生开的方狠狠喝了三五天药,按他的说法,吃多“大补元气汤”,必须清清肚肠。
所谓大荤死人,苍蝇是小荤。
在明芝面前徐仲九收起翩翩外形,恢复了百无禁忌的真面目,想到什么就说什么。
明芝想笑,但想到江面开锅馄饨般的浮尸,有些笑不出,端起自个的药一口喝光。靠岸后她被身上的新伤吓了跳,大大小小,深深浅浅,当时她竟丝毫未觉痛,多半是冻的。要不是徐仲九拿身体替她取暖,没准还得多数处冻伤。
明芝没跟他讲谢,她欠他、他又欠她,来来回回的纠缠不清,难算。
跑在路上,徐仲九一手控缰绳,一手搂住她的肩,饶是双手没闲,还偷了个空摸摸她的短发,嘀嘀咕咕地说,“什么风水,你这头发啥时候能养长?”明芝伸长两条腿松了松筋骨,闲闲说起,“你那两个人,被我杀了。”
徐仲九不以为意,“那两个早晚得死。”马车行进缓慢,他难得来了谈兴,“一将功成万骨朽,到咱俩这里顶天死十个八个,一场会战死多少个?难不成上头就不知道一无地利二无人和?该打还得打!这是他俩的命,也是我们的命,谁也别怨谁。”他用肩膀轻轻一撞明芝,嘴朝后面一呶,“你替他卖命,就没想到我?”
明芝疑心他吃醋,又难以置信。除开生死无大事,什么爱呀恨的她都没放在心上,压根忘记自己还是女的,难不成徐仲九要吃沈凤书的醋?
徐仲九抓起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,叹了口气,“我爱你。”
明芝又疑心自己听错,然而徐仲九一本正经等她回应,她点点头,“噢。”
如此敷衍的回答不是徐仲九想要的,他使出肘锤,这回加了五六分力。明芝不闪不避,五指一并,点向他关节的软筋处。徐仲九不动声色抬高胳膊,弯起手指在她额头啄了下,“呆子,实心眼的呆子。”
明芝并不觉得自己呆,兼又认为大庭广众打闹不成体统,所以置若罔闻。
徐仲九又叹口气,不再言语,吹起了口哨。他在音乐上的天赋不如其他,明芝听了会终于忍无可忍,勒令他闭嘴。徐仲九笑嘻嘻地说好,改为哼小调,明芝听着,辨明其中意思,顿时脸烫得可以烙饼。奈何路上挤满逃难者,就算下车也走不快,没准这个不要脸的大声唱出来,那丢的脸可越发大。
徐仲九哈哈大笑,深感找到乐趣,连旅馆臭虫跳蚤咬的红块都可以暂时忽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