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厚礼(2 / 2)

“有什么好看的?小孩子发个烧一惊一乍的,像什么话。”

“是。”

她知道,秦妈妈不喜欢她,所以在秦父、秦琛不在家的日子,她也不想多加打扰秦妈妈,免得两看生厌。于是便安静的回了房间。

可是,她好难受。

夜间,她再度爬起来去厨房喝冰水。

喝冰水的她突地想起昨夜秦妈妈似乎来过厨房,似乎看着她晕倒的一幕……

可是,秦妈妈却恁了她在厨房趴了一晚上。

唉,秦妈妈这是要她自生自灭啊。

在她喝完冰水准备将玻璃杯放到台上的时候,由于高烧惊厥再度发生,她手不稳,玻璃杯‘当’的一声,掉在了地上,四分五裂。

她急忙蹲下去捡,结果玻璃碎片划伤了她的手,血就那般流了出来。

那个时候,她很难受,甚至于难受的想她是不是要死了?

“匪匪。”

当事时,秦琛的声音似救命稻草般的出现了。她还以为是幻觉,但回头一看,果然是秦琛。

“秦琛,我好难受。”

然后,她就没有了知觉。

再醒来的时候,是在医院,秦琛就睡在她身边,以他素来的强势姿势保护着她。

原来,有佣人见她发烧且反复无常,终究不敢掉以轻心,便偷偷给秦琛打了电话。秦琛连夜赶回,将她送往医院。所幸没什么事,三天后出院。

秦府的老宅,本是一个建筑群,那是一百年来,秦族中人一代代打理下来的。

老宅中,园林、别墅、城堡虽然有许多,但一般要以‘家’为单位才能够在其中拥有一处住处。

能够在没成家便独自拥有住宅的一定要经过相当严格的审核,经全族人通过,那人才能独自拥有住宅。

本来,秦琛、她、秦父、秦妈妈都住在名园。

但自从她生病后,秦琛便独自申请了住宅。

他是秦族未来的家主,他的申请当然很快就得全族人的同意,自此,秦琛便带着她住到了钟粹楼。

也许是受了那次发烧的影响,后来她又犯过两次发烧,但凡发烧就会出现惊厥现象。好在秦琛总陪在她身边,照顾着她。

那个时候,发烧的她没味口,什么也不想吃,秦琛就想着法、变着花样煮东西她吃。

那个时候,发烧的她头痛得整夜整夜的睡不着,秦琛便背着她,不停的在钟粹楼的花园中走来走去,有时一走就是一夜……

榻榻米上的男人,翻了个身,打断了连翘的思绪。

可能是难受的原因,男人的眉头一直紧蹩着。

连翘小心翼翼的测试了一下他的体温,38度,比方才降了一度,应该没什么问题。

见他再度睡沉,她悄悄站起来,往厨房走去。

回想着原来自己发烧时他都弄了些什么东西她吃,又回想他喜欢吃些什么。越想,她越是惭愧,猛然发觉,之于秦琛,她在许多方面都忽略了。她甚至于不知道他喜欢吃些什么?有什么偏好?

似乎,在吃这方面,除了忌酸,他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她。

轻叹一口气,她打开冰箱。

应该是他带着她去纹身的时候,他吩咐丁正买来的,几乎都是她喜欢吃的食物,塞满了整个冰箱。

如果放在原来,她肯定无从下手。

所幸过了一个没有秦琛相伴的五年,她独立了许多,就拿烹饪这一行来说,别的不会,但熬粥她却是非常的拿手。

这多要拜在监狱中认识的一位来自民间的大厨所赐。

粥,不能太稀,但也不能太浓,养胃的话以小米粥为最。如今秦琛身子不舒服,出汗多,又要吃降烧药,她就为他熬一碗小米粥吧。

粥在燃气灶上熬着的时候,她切了些香菇丁、鸡肉丁,纷纷用水淖一下然后处理好,只待粥熟的时候加进去就可以了。

她又从冰箱中找出了一瓶泡菜,一袋春卷,一块黑松露。

将泡菜取了些放进一个精致的小碟中,又将春卷炸熟,用工具刨了些黑松露沫撒在春卷上,瞬时间,独属于黑松露的香气在仍旧带着油温的春卷上四散开来,浓郁了整间厨房。

正好,粥也煮熟了。

她急忙将先前准备好的各类菜蔬丢进粥中,简单的熬了一会子,香菇的香味散发出来,她急急关火。

将煮好的粥用一个精致的碗盛好,放在托盘中,又将先前准备好的泡菜、黑松露春卷纷纷放入托盘。

看着色彩精致、琳琅满目的摆盘,连翘自己都有食指大动的感觉。

她拍着手掌,长长的吁了一口气,“搞定。”

解了围裙正准备挂起来的人,这才猛地看到斜靠在厨房门口的男人。

即使是穿着家居服,但依旧掩饰不住他那强大的气场,那双若鹰隼的眼睛似看着猎物般的看着你,让你逃无可逃。

他直勾勾的看着她,站直了,一步步的走了进来。一时间,宽阔异常的厨房变得拥挤起来。

不容她后退,他便紧紧的抱住了她,“这是为我做的?”

他的声线本就低沉,更因了高烧的原因,现在的声音哑得让人心不禁一颤,她‘嗯’了一声。

“方才煮的饺子不算,这算你第一次为我洗手做羹汤。”

是啊,是第一次。所以,她有点惭愧。

“说,想要什么奖励,无论你要什么,我都给你。”

“什么也不要。”

“嗯,要不今晚……”

“不要。”

男人突然闷闷的笑了起来,将她推离少许,漆黑的眸直盯着她的桃花眼,说:“我都没有说什么,你干嘛反对?”

男人现在变得非常的没脸没皮,她非常怕他说一句‘要不今晚将我送给你’的话,所以还没等他说完,她就直接出声反对了。现在男人一问,她倒有点囧,却也心思极快的解释说:“无论你今晚要做什么,看星星也好,钓鱼也好,看大片也好,都不成。”

“哦?”

“我想回去了。”

“周末,难得休息两天。呆这里多好。”

“就是趁着周末,我要将新家整理一下。你要走了我的老窝,我总得熟悉熟悉新家的环境啊。”

她城中村的房子已公证到秦琛名下了。她的东西本就不多,只打了几个包早就被黑皮轻轻松松的送到世纪花城去了。再说新家中一应俱全,根本也不用整理。她之所以以新家为借口,就是不想再和这男人单独在这里相处。不过一天一晚上的时间,她发觉原本对他硬着的心有了许多的柔软,她有点怕,怕这样的转变也许会毁了当初自己的坚持。哪怕,那份坚持也只是为了坚持下去罢了。

“再说啊,万一今晚你又发高烧,可怎么办?”

男人不介意的说:“你抱一抱就好了。”

看看看,果然不能再和他呆在一处了,长此下去,肯定会出事。

其实,说起来,她和秦琛之间的亲情早已融进了彼此的骨血中,再怎么分也分不开了。

哪怕她曾那般决绝的离开他,哪怕她曾激进的想过和他从此成为不相干的陌生人,但那份绝望的爱情却怎么也不能抹杀这份历经了岁月考验的亲情。

她可以和秦琛闹,她可以和秦琛耍无赖,她可以关心着秦琛,这一切都是亲情使然,这种亲情就像一种习惯,可以顺手拈来。

之于她而言,她可以很好的把握住这份亲情。

但之于眼前的男人而言,他想要的似乎不只是这份亲情。

“秦琛,别闹。”权当现在弱势的秦琛是因为生病的原因在耍小孩子脾性吧,她轻轻的推开他,说:“你准备一下,我来开车。”

男人脸上的温情不再,脸上的缠绻笑意也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黑沉,连带着语气也拔高了许多,“要走你走,就让我一个人病死在这里算了。”

语毕,秦琛果断的转身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