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输入正文。这个事情呢,李雷已经和约翰大律师商量的差不多了,那么在这个时候呢,他就要和考察团队的人这些商量一下了,毕竟这些不是一般的客人怎么样做呢,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。
如果他们这些人不配合的话,那么这个事情呢,会变得比较复杂的,尽管呢,他们不会和李雷是有办法威胁他们,但是呢,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,那李雷觉得呢,还是让他们配合一下比较好,毕竟他们是客人对不对?
所以说呢,这个时候呢,李雷召集大家,然后呢,就10分认真严肃的告诉大家说,这个事情呢,想来大家刚才也是已经听说了,法院已经来了传票,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呢,现在就要开庭审理了,我们现在要面临的工作就是说怎么样去法庭。
在别墅这边我能保证大家的安全,这个是肯定没有问题的,响尾蛇战队呢,也是相当优秀的一个雇佣兵队伍,这一点大家放心。
不过呢,白手套那边的人已经狗急跳墙了,这一次呢案子的审判之所以那么快,可能就是买手套那边的人做了一些工作,所以说呢,这次案子的第1次成立才会那么快,因此呢,我们不得不小心,因为这里是美国对不对,所以说呢,很多事情都不可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。因此呢,在这个事情上面我要大家呢,10分的配合,不能够有任何的小心思,不要以为你有钱,不要以为你有权有势就可能看不起白手套的人,一旦被那些人给抓起来的话,那么后果可想而知。
你想一想,白手套的老大老大卫这家伙呢,他儿子死了,他唯一的儿子呀。这样的一个人呢,估计已经进入到疯狂状态,现在呢,在警察局里面登记备案,确认失踪的已经超过50个了,而根据约翰大律师他收到的消息超过60个人甚至说70个和上次的星光灿烂歌舞厅有关的顾客呢,已经失踪了。
根据我现在掌握的情况呢,上次在星光灿烂歌舞厅,顾客应该有360人,也就是说有差不多70来个人吧,已经被白手套的人给抓走了,这些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失踪,约翰大律师的推测呢,就是白手套的人下手把这些人给抓走了,我的推断呢和约翰大律师的也差不多,大家呢,之所以没有被抓走,那就是因为大家这两天呢还是非常配合,非常听话,待在别墅里面没有出去,在别墅里面呢有响尾蛇战队,有马丁队长他们的保护,这样的话我们才算比较安全。
但是呢,这一次法院的传票呢,我们不可能不去,警察那边呢,我们可以花点钱请警察那边的人过来做一些调查呀。这些都是在规定范围之内的,所以说呢,这些事情呢是没有问题的,但是呢,如果是说在这样的一个事情上面呢,法院的传票我们敢不去的话,那就是藐视法庭,藐视法庭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,法院的传票必须得去,就算你是没理解和中国的酋长,那该去的也是要去的,所以说呢,这一点呢是不可能更改的,因此呢,在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去法院。
这次开庭呢,不超过10天距离,案发时间不超过10天,说一说呢,在这个事情上面呢,我们应该能够看到这个事情的特殊性,按照美国的法律的话,像是这种人物关系,一般来说拖个半年去收集证据什么的,这是很正常的,但是这一次只有不到10天的时间,所以说可见肯定有问题,这个事情呢,我要和大家说清楚,我就要求大家在路上一定要配合,完全的配合,想问一下战队的一些要求,他们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,这样的话才能够尽最大可能的保护你们去法院。
这个时候呢,张翻译想了想说,违纪责任,你说美国这边人民关系基本上都是半年开庭,那么这是10天开庭,不到10天吧,就开庭了,是不是对我们非常不利呀?
这个时候呢,其实正方形小的更多的就是内情呀,内幕呀,暗箱操作什么的,按照李雷这家伙的一个说法呢,现在这种情况,肯定是白手套那边的人搞了暗箱操作呀,张翻译对这种事情其实已经比较熟悉了
但是呢,这个时候李雷非常肯定的斩钉截铁的说,不可能这次事情呢,因为我们请的是约翰大律师也是美国纽约这边排名前几位的大律师,你想一想纽约市排名前几位的基本上在美国,整个国家呢都是排名前几位的大律师,都是在律师界守得上字号的,当然了费用是贵了点,但是人家真有本事,所以说呢在法庭的审判上面呢,我们其实还算是占有优势的。
而且呢,如果说到暗箱操作什么的,那么我可以告诉大家一个消息,就是说约翰大律师呢,认识这里面陪审团的人,陪审团里面有我们的人,所以说呢,在审判上面呢大家不用担心什么,我们那肯定是不会让大家在审判上就可以的,毕竟我们花了钱,那肯定会享受到最好的法律服务。
这个时候呢,张翻译,好像是听明白了一些什么,但是最后还是集中甚至说李记者我自己有个提议啊,反正呢,如果针对这样的一个事情呢,我其实以前没有遇到过,但是呢我听朋友们说起来过类似的事情,你说如果我们拿着钱去收买一下陪审团的人怎么样?有钱能使鬼能用吗?对不对?如果我们花了钱,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,我想我们应该会有更大的胜算,你说谁会和钱过不去呢?美国不更是这样吗?作为一个商业社会的人,谁不喜欢钱呢?
其实在你和于涵大律师说话的时候呢,我们几个也商量了一下,不用怕花钱,我们呢有的是钱,钱不够的话,我们可以继续的加,如果我想要收买陪审团的人的话呢,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出更高的价格,你可以这样告诉约翰大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