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9章 敌人怒了
“喵的,我莫觅觅也不是玻璃。”莫觅觅说:“老大,你有小菜这个女朋友,真是让人羡慕,她一大早就出去买了早点,我也跟着吃了个爽,倒是小暴龙凶巴巴的说我吃白食。小菜走的时候,还叮嘱我等你醒了,给你热一热。”
莫觅觅说着话,一脸的嫉妒。江牧野就嘿嘿一笑:“这就是哥的本事,有本事你也找一个。”
“喵的……”莫觅觅更郁闷了,江牧野就拍着他的肩膀说:“兄弟,你的光荣任务还没完成呢,你和巴靓瑾约的什么时候见?帮我搞定了这件事,肯定请你吃大餐,还记得上回我给你吃的鱼么,味道极好的那种……”
莫觅觅一听,眼睛就亮了点,说:“记得记得,那滋味,你说你叔怎么能养那么好的鱼啊。”
江牧野就笑了笑,“我和叔叔说过了,过些日子他就把鱼苗给我了,我就在院子外面的小鱼塘养着,到时候咱们都可以一饱口福。当然江牧野给莫觅觅吃鱼的时候,都是拿那位莫须有的叔叔当挡箭牌的,这位叔叔也是帮了他不少忙,有时候米南问关于菜田的事情急了,也能挡上一挡。
“喵的,太酷了。”莫觅觅说:“为了美食,我一定为老大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不过现在离下午一点还有点时间。”
“下午一点,大中午的,你约的时间可真牛叉。”江牧野说:“人家姑娘愿意来么?”
“我就是要在人困马乏的时候叫她来,约的还是学校升旗广场呢。”莫觅觅有点小得意的说。
江牧野看他这副表情,就说:“果然牛叉,你小子怕没搞成楚云,先被巴靓瑾给搞定了?我不信她能比曹查丽还厉害,你当初可是轻松搞定曹查丽的。”
“老大,曹查丽和她比就是蚂蚁见大象。”莫觅觅的眼睛瞪的老大,接着拍胸脯说:“不过既然我答应了兄弟,刀山火海我都闯。”
江牧野也夸张的拱了拱手,说:“多谢兄弟,咱们也得快点让楚云完蛋,要不还不知道这家伙要玩什么阴招来,后面的联赛还有好多,连累了系队,对郭大叔可不好交待。”
莫觅觅就郑重的点了点头,一副英勇就义的姿态说:“嗯,放心吧,老大。”他这样子让江牧野想起了古惑仔里的陈小春。
两人闲扯了一阵,又登陆了《尚武》厮杀了几局,没回莫觅觅都感觉和江牧野打尚武,都会有不同的感悟,自己也会进步不少。很显然这样的感觉说明江牧野并非一成不变,而是每回都进步了一大段,才会让莫觅觅次次都有新鲜感。
时间到了一点的时候,莫觅觅才离开江牧野的窝,用他的话说,第一印象就故意要迟到,省得被巴靓瑾看上。
这天下午和巴靓瑾接触之后,这个花痴自恋女当即就点头答应了莫觅觅的计划,于是一下午时间,两人就分别开始配合着忙碌起来。
当天晚上,十点半规定熄灯时间以前,莫觅觅就把ps修改好的照片传给了巴靓瑾。这天晚上,巴靓瑾在网吧包夜,连夜把部分照片传到了学校的论坛里,并配上了十分煽情加苦情的文字。
原本莫觅觅要亲自操刀写这段文字的,不过巴靓瑾打包票说自己最拿手了,莫觅觅也就任她去了,不过第二天一早起来的时候,就忽然害怕巴靓瑾如果写文和她说话一样,那可就糟糕了,那么肉麻恶心自恋花痴的文字,任谁看起来都会很假,更何况巴靓瑾的相貌和在学校的名声,那就更没有人相信了。
他刚登上网,就看见江牧野发qq消息过来说:“mimi,你牛,你真牛,你太牛了。”
“完蛋了……”莫觅觅以为江牧野说的是反话,巴靓瑾写出了极其恶心的煽情文,接着就看到江牧野接着传来的网址,于是立即点开。
巴靓瑾的文章跟帖者无数,他没有先看正文,怕看了会吐,于是先看了跟帖居然有百分之五十以上都说相信的,还大赞楚云的人品,能够为了爱情,不计较其他一切。还有些人大骂楚云是伪君子,和人恋爱了,还要装成什么事情都没有,至于楚云的粉丝,当然恨死了巴靓瑾,大嚷着不信,说巴靓瑾炒作。
有争议就是成功了!莫觅觅心说,不是吧,巴靓瑾到底写了什么,让这个帖子火到这个程度,居然比预想的还要好n倍。莫觅觅急不可耐的拖到了帖子最上方,一看,顿时傻眼了。
这个巴靓瑾居然还真有一手,那形象和性格不说,写文章还真厉害,全文洋洋洒洒数千字,配合在一些照片旁。
照片里都是巴靓瑾和莫觅觅配合下,借位拍摄的。昨天下午,巴靓瑾就时不时出现在楚云的左右,虽然距离有些远,但是经过莫觅觅的拍摄技术外加后期处理,看起来就似两人靠在一起走路一样。而且背景都选在了人少的路面上。看起来似乎有意回避不让人发现。
最劲爆的就是巴靓瑾切切实实的和楚云靠在一起的,那是她故意装成没有看见,侧身撞到了一起,在楚云抬手扶着她看他的时的瞬间被莫觅觅抓拍下来。在简单处理一下,楚云的眼神就显得神情无比,而动作就是拥抱着自己的恋人一般。
至于文字恰到好处的配合在照片的旁边,每一段文字都深情款款而不肉麻,有的是回忆拍摄照片时两人的玩闹,有的是诉说对楚云的感觉,到后面渐渐成了苦情,说楚云渐渐的不再理她,说是为了毕业之后好将她介绍个家人,所以必须要先暂时忍受一段冷落,免得出问题。
跟着就写出了巴靓瑾自己的担心,说虽然支持楚云的决定,但是因为两人无论是外貌还是家世的悬殊,都让她害怕失去楚云……总而言之要多煽情有多煽情,要多苦情有多苦情。完全符合了现代青年的那种心底里对爱情的感觉,彻底祛除了琼瑶时代的那种肉麻的爱情话语。
刻画出了一个丑女孩自卑的一面,以及一个帅男生堆丑女孩的感情。当然最精彩的一段就是最后的独白,这一段也是让很多人信以为真的最关键之处。巴靓瑾居然把自己平时的花痴、自恋甚至芙蓉姐姐似的作风都说成了是为了楚云,为了让大家根本不可能把她和楚云联系到一起。
这么做不只是因为楚云的地位,怕人家说楚云的闲话,也是因为楚云的家世,如果过早的知道,可能会拆散两人。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楚云对她越来越冷淡,虽然是事先说好的,但是她很紧张,她忽然觉得她这么长时间装疯卖傻的方式,似乎以后更难被楚云的家人接受。独白的最后又很感谢楚云,对她的好,说她以前从来不敢奢望一个男生会这样对她,但是后来不仅有了,而且还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男生。虽然男生一直没有公开他们的恋情,但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,她感觉自己像个公主,几乎对她百依百顺。
这一篇文章下来,莫觅觅自己看完也觉得牛叉的不得了,于是愣愣的给江牧野回话说:“这不是我写的,是巴靓瑾,想不到这个女孩还有一手好文采,说的跟真的一样,我都有点相信了。”
“我靠,不会吧。”江牧野说:“我还以为是你炮制的呢,这家伙不是天生的文学演员,就是天生的幻想狂。”
“老大,你说的太深奥了,我不明白。”莫觅觅说。
“文学演员就是和演戏的演员一样,虽然是假的,但也能表现的以假乱真,调动观众的情绪,不同的是演员通过表情语言和肢体。而文学演员靠的是文字。”江牧野说:“至于幻想狂,就是说巴靓瑾对于每一个帅哥都有过类似的幻想,好像我们看意淫小说幻想自己重生以后,大杀四方,泡妞无数一样。她没事就想着其实自己被某帅哥爱着,连细节都想好了,所以就写出了这样的文章。”
莫觅觅看完江牧野的大段信息说:“我不得不又一次说这句话,老大就是老大,分析的非常有道理,佩服佩服,我更相信这个巴靓瑾属于幻想狂一类,如果你和她接触了就知道,她会是那种玩弄文字的高手,几乎不太可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