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六月三伏天已经悄然而逝,可她依然觉得心头之气难以消融,沈南风说的话语她怎会不知晓,但从未想过沈风临会这么义无反顾的将半个沈氏交到沈清手里,哪怕沈南风跟随他许久,亦是没有得到什么先天厚爱。
她何其不甘?
沈清付出了什么?凭什么就如此得到沈风临的一切?
这些年,陪在他身旁的人尚且未得到什么厚爱,她一出场,便占据所有。
她怎能不气?
她已身为天家儿媳,要风得风要雨得雨,为何还要插手沈氏一切?
多年豪门生活并未让她这副势利眼有所消散,反而是日益见长。
原以为沈南风应当会与她一样,可现在看来,并非如此,并非如此。
晨光正在这座新兴的城市上空盘旋,初醒的太阳桔黄色的眼睫已落在高矗的楼房的顶端,路旁的法国梧桐树悄悄地伸开了毛茸茸的柔嫩的绿掌,街心花园里仿佛是一群婴孩沐浴着夜露,绽开了美丽的笑局。很快,人流车流,沸腾着,喧嚣着,涌起一股热烘烘的气浪,沈南风依旧开着那辆较为普通的奔驰轿车行驶在茗山别墅主干道上,车窗打开,冷气大开,如此两股气流直面相撞竟也有种说不出的感觉。
近日、沈南风身旁人都知晓,沈总近日心情颇佳,时常开会之余能见他嘴角笑意蔓延,可众人就是猜不出他哪里有何高兴之事。
车辆行驶在路上,一手撑着窗沿一手抵着薄唇,嘴角笑意越发浓烈。何其高兴,他不动神色不费一兵一卒便有人将他心头之好送到跟前来。此时,若是知晓沈南风内心的人必然会惊叹,这场追逐当中,坐收渔翁之利且不付诸任何的,
是沈南风,他才是终极赢家,他才是。
陆景行也好,沈风临也罢,谁人不是在刀尖上行走将沈清从盛世脱离出来?
唯独只有他,静候佳音,等着心头之好归来。
对于沈清,沈南风愿意花时间,就如同多年前,沈清毅然决然离开江城,他花了足足两年的时间才让沈清对他有所好转,这场豪门追逐,伤的最深的是沈清,看了好戏且坐收渔翁之利的人唯独沈南风。
夏末秋近,整个江城连续下了两场雨,且场场都是夜间倾盆倒下,第二日清晨便停,如此一来,气温格外凉爽。
沁园两旁的香樟树郁郁葱葱,被雨水洗刷干净,后院草坪上的情操绿油油的,远远望去格外赏心悦目,此时站在二楼书房的女主人远远站在窗前看着楼下草坪景象,素来公事繁忙的男人今日似乎格外清闲,一身浅色家居服,一手拿着电话,一手插兜,缓缓在院子里迈步,白猫拖着大尾巴在他脚边打转,时而爬上他的裤腿,睁着大眼睛望向他。
许是扒的男人烦不过,伸开退将它拨开,可不过短短数秒,白猫便又贴了上去,厚脸皮的紧,如此反反复复数十次许是惹得陆先生无可奈何,蹲下身子大手一捞将白猫抱起,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抱着白猫,如此景象,格外诡异。
偶尔沈清想,陆景行的脾气真是好的没话说,耐心也是极佳。
若是换做她,白猫在她脚边来来回回数十次扒着裤腿,她早已发火将它丢进笼子,但陆先生没有,他甚至不厌其烦的将白猫抱起来。
远远望着,雨后江城空气格外清晰,且不说沁园这个园林别墅了,伸手推开窗子,让新鲜空气注入进来。
许是动作力度太大,让院子里接电话的男人回眸看了眼,正巧对上她推窗户的举动。沈清视力极佳,2、0的视力将陆先生每一个面部表情收进眼里,不深不浅刚刚好。下午时分,沈清接到来自高亦安电话,二人道出了地点便收了电话。
傍晚时分,她知会了陆景行一声准备出门,却被男人询问去向何处,她浅答;“与高亦安约了时间见面。”
男人闻言,面色硬邦邦,阴沉的厉害,却也未说阻止她的话语,点了点头,嗓音沉沉道;“让徐涵开车送你去。”
他本意是想自己开车送她去,但知晓沈清可能不愿,便退了一步。
此时的陆先生像是个被束缚住手脚的小孩子,明明希望得到沈清青睐于好感,却不敢有大动作,只得小心翼翼,走走停停,生怕在徒惹她心情不快,他怕,怕极了,怕沈清厌恶了这豪门生活,转而将离婚挂在嘴边,伤他的心。
临出门时,沈清换鞋间隙,只听陆先生深邃的眸子落在她身上,语气悠悠道;“阿幽,我跟毛毛在家等着你回来。”
你去吧!出门记得回来,我和猫都等着你回来。
沈清闻言,动作徒然一顿,见陆景行如此小心翼翼,心底一股子异样情绪升腾而来,于心不忍,但此时断然不会心软,缓缓低头,收敛不该有的情绪,而后一脚踩上鞋子,转身,跨大步离去,不再看他半分。
有时她在想,如若陆景行不是天子骄子,如若往后没有什么权贵之位在等着他,那么这个男人混迹演艺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,若说演戏高手,他排第一,谁敢第二?
他强势霸道时如同王者位临,他嗓音柔软小心翼翼时,就好似一条怕被人抛弃的小狗。
若说切换自如,她身旁,除了陆景行别无他人。
这夜,与高亦安相约清风苑,二人依旧坐在上次那间包厢,依旧点了一些口味清淡的饭菜,晚餐间隙,二人都未曾有何话语,反倒是饭食结束上茶水间隙,高亦安开口,与之聊及一些天南海北工作上的事情。
此时二人似多年老友,坐在一处喝着茶,聊着过往种种。
偶然间,高亦安道;“第一次,见你将人送你监狱时我便在想,这女孩子不日后一定能成为有头纵横捭阖的野狼,事实证明,我猜想的没错。”
闻言,沈清浅浅一笑,话语凉凉;“成为一头野狼意味着我在江城名声大噪。”
这些名声并未给她带来多大实质性的好处,相反,给她前进的步伐设置了许多阻碍,许多让她费尽全力才能化解的阻碍。
年少成名带来的痛楚足以让她铭记一生,她与高亦安皆是这种人。
“原以为众人会对我避如蛇蝎,却不料还是有人前来送死,”她冷笑,端着茶杯轻抿了口茶。这夜与高亦安得交谈一直持续到夜间十点,他多次询问归家时间,均被沈清否掉。急什么?沁园有人等着便让其等吧!?此时她想,残忍无情并未有何不好。
“沈风临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,”这话,他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同沈清言语。
目前来看,沈风临将半个沈氏集团给沈清于她而言利大于弊,最起码在首都那个圈子里,她有足够的能耐可以支撑起自己的天空,让自己与一席安稳之地。
“如何不错?有些人,你明知他没坏心,但他给的东西你就是不想要,即便宁愿饿死,也不喝那最后一口粥,你知道这是什么吗?这是我坚持了十几年的尊严,如今被人践踏,踩踏,你却跟我说沈风临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?”沈清嗓音激动,望着高亦安得眸子带着狠厉。
这江城,真正懂她的唯独只有两个,一个高亦安,一个沈南风,前者与她是同事,后者,恩怨情长纠葛至今,最终只能保持距离。
人这一生,果真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。
沈清偶尔会想,她上辈子到底是挖了谁家祖坟,这辈子才会被现实如此折磨,如此不得两全,父亲与母亲不得两全,婚姻是事业不得两全,外人眼中最高的山峰都显现在她眼前,外人眼中不可攀登的沟壑都在她眼前,就好似她这辈子生来就是战胜妖魔鬼怪的,真真是好笑,太过好笑。
片刻只有,沈清撑着脑袋无奈言语道;“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挖人家祖坟了?所以这辈子总有见艰难险阻等着我去攀登。”
傍晚时分出门,直至深夜未见人归来,沁园那位男主人早已等的不耐,多次电话拨给徐涵问其行程,均被告知太太尚未出来。
男人虽有气,但隐忍有加,未将这股子气撒出来。
眼见时针走了一格又一格,他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,直至十一点二十六分三十七秒,徐涵的车子才驶进沁园,二十七分十二秒,沈清才从车里下来进屋。
见陆先生候在屋内,进屋时仅是轻飘飘瞟了人一眼,并未有言语解释半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