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之前在医院里,叶知秋为了挽救陈香的性命,内劲近乎枯竭,其实,他压根不必用手去握,即使摊开手掌,把玻璃杯放在掌心,只凭内劲也能一瞬间就把玻璃杯摧毁。
这就是内劲!
得之不易,施展起来威力堪称惊人。
“爷爷!”
黄狗咕噜咽了口唾沫,后背的冷汗直冒,回过神以后,毫不犹豫的起身跪在叶知秋面前,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爷爷。
服了!他这次是真的服了,心服口服!
叶知秋示意道:“起来吧,我连婚都没结,可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孙子。”
提起结婚,叶知秋就一阵郁闷,唉,也不知道苏羽晴现在怎么样了,肯定还在生我的气吧?
“那就叫干爷爷!从今天开始,你就是我黄狗的干爷爷,我黄狗就是你的干孙子,你指谁,我就咬谁……”黄狗的性格一点也没有辱没他这个外号,脸皮很厚,居然扑过来一把抱住了叶知秋的大腿。
叶知秋啼笑皆非,翻白眼道:“我指韩哥,你也敢咬?”
“我……”黄狗尴尬道:“韩哥除外。”
韩涛瞪他一眼,冷道:“滚一边去,少在叶哥面前耍赖皮。”
黄狗这才悻悻松手。
叶知秋露的这一手立竿见影,效果非常好,韩涛转眼之间就把对他的称呼从“兄弟”改成了“叶哥”。
男人的江湖实力为尊,谁的拳头硬,谁就能当大哥。
周围那些人也是随风倒的墙头草,连韩涛都喊叶知秋“叶哥”了,他们当然要做一群合格的舔狗,纷纷站起身,给叶知秋让出一大片空位,一口一个叶哥的叫着,就像刚才伺候韩涛那样,捏肩的捏肩,捶腿的捶腿,十分殷勤的伺候起叶知秋来。
叶知秋有些不适应,他长这么大,以前在山上不是被叶飞宇欺负,就是被李成仙训斥,还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被别人围在中间众星捧月般的待遇。
怎是一个爽字了得?
韩涛和叶知秋肩并肩躺在大通铺上,好奇道:“叶哥以前当过兵?”
“没有。”叶知秋摇头。
“练过武?”
“算是吧。”
“算是?”
韩涛一愣,一脸不解的看向叶知秋,什么叫算是?根据他的经验,就凭叶知秋刚才展现出来的实力,至少要有十年以上的功夫底子。
叶知秋叹了口气,苦笑道:“应该是从小干的活比较多,所以力气大;挨的打也不少,所以久病成医,学了一点看家的本事。”
“哦,原来是这样。”韩涛点了点头。
但是对于叶知秋这种不痛不痒的解释,韩涛心里是不相信的,要说干的活多力气就大,也绝对大不到叶知秋这种地步,至于身手,韩涛没有和叶知秋交过手,不知道他的功夫究竟怎么样,可是挨打……街头上天天打架的地痞流氓韩涛见的多了,也没有谁多挨几顿打就能变成武林高手的。
韩涛下意识以为,叶知秋对他心怀警惕,不愿意多说,只是随口敷衍,所以很识趣的没有继续追问,毕竟两个人刚认识,并不熟。
只有天知道,叶知秋说的都是实话!
他从小跟随师父李成仙在大虻山上学艺,大虻山的海拔将近三千米,他们住在山顶,几乎每天都要下山砍柴、打水、采药、打猎……干的活真的很多,扛着几十斤重的柴、提着几十斤重的水,下山上山,来来回回,日复一复,年复一年,身.体素质能不好吗?
至于挨打……
叶知秋学的是盗术,学有所成以后自然要在山脚下的村镇里实践,起初经常被人识破,追着他满大街的喊打喊骂,挨过的打比一般人吃过的饭都要多,而且大虻山里有不少毒蛇猛兽,打猎的时候很容易碰到,直到现在,他屁.股上还残留着被野猪野狗咬伤的牙痕呢。
台上十分钟,台下十年功,叶知秋吃过的苦,遭过的罪,一般人根本难以想象,但是付出总会有回报,若非那种堪称“恶劣”的生存环境,也培养不出现在一身本领的叶知秋……
……
苏家。
和李九指所在的老城区不同,清平市东城的开发区高楼林立,到处都是新建的高档住宅,地段好,环境优雅,每平米接近三万的高房价把百分之九十的人拒之门外,能住在这里的,绝大部分都是有钱人,社会上层人士,非富即贵,可以说是标准的富人区。
即使像苏家这样的家庭,两年前在开发区的龙脉御园买了一套接近三百平方的复式,其实也背负着不小的房贷压力。
傍晚六点,落日西斜,天色渐渐暗了下来。
苏寒雪一个人开着警车进入龙脉御园,刚把车停好,正要上楼,就看到一辆枣红色的本田suv紧随而至,缓缓停在了警车旁边。
“大姐?”
苏寒雪一愣,她一眼就认了出来,眼前这辆本田suv正是苏羽晴的爱车。
不过她很快就明白了,陈辉一直在追求大姐苏羽晴,现在母亲孙冰兰把陈辉请到家里来吃饭,有求于陈辉,自然要喊上苏羽晴一起,别的不说,就冲着苏羽晴在场,陈辉肯定不好意思开口拒绝。
但是很遗憾,苏寒雪手里现在掌握着陈辉的犯罪证据,这个忙,恐怕还轮不到陈辉来帮,孙冰兰的计划注定要泡汤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