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1节(2 / 2)

长命女 我想吃肉 3846 字 10小时前

梁、袁二人既能叫他负债,就不是他能够拿捏的。梁玉凉凉地看了他一眼,将书递给他:“你要看?”

严中和道:“别诈我!”说着往封皮上瞥了一眼,“啥玩艺儿?《论语》?”

他本来是打算当个君子的,打趣两句就罢了,说出去对哪个都不大好。可是《论语》?万一里头夹了点什么不大雅观的话呢?看了岂不尴尬?

严中和因为妻子的关系,跟梁玉也算熟人了,他伸手在封面上半尺的地方抓了好几抓,还是缩了回去:“我才不看。”

梁玉笑着翻开递到他眼皮子底下,严中和一个闭眼不及,瞄到了一句,然后睁大了眼睛,将书捧了过来翻看,根本没发现“小先生”要将他冻成冰雕的眼神。严中和哗哗翻了十几页,越来越不可思议:“这……真给书啊?不是……”情书?

“小先生”给人正经书,还写了满纸说教的批注,这真是非常的小先生了。

看批注的口气,严中和还以为袁樵在无尘观里养了个儿子。严中和哆嗦着把书合好,深躬着双手捧给梁玉:“三姨,您收好。”能读得下这种书的三姨,那也不是一般人啊!

他仍然怀疑这二位可能有点私情,但促狭之心也被越来越多的崇敬之意给压得不见了。引用《诗》来传情的就见过,正经说教的就只有你们俩!行,你们牛的,惹不起,惹不起!我走了。

严中和手上一轻,头也不敢抬地抱拳道:“打扰了,打扰了,我这就走。”

“等等!”梁、袁二人可不想放过他,异口同声地问,“你的书呢?抄完了没有?”

袁樵说着,长臂一伸,提起了严中和肩上的衣服。梁玉慢悠悠地给他算账:“你还欠我八篇书呢,每月三分利,过期不还利滚利……”

“我的亲娘啊!”严中和跳起来就往外跑,身上的衣服连着袁樵的手,把袁樵也努力往外拽。梁玉含笑看他们走远,心道,哎哟,忘了跟小先生商量一下,纪公那里可怎么收场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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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申官场里打滚一直滚到京兆任上,本事就不会比梁玉估计的小了,梁玉也是关心则乱,如果不是很怕纪申出事,她至少能够猜出来纪申有应付这起命案的办法。

提前得了梁玉的提醒,纪申心里也有了数,知道这里面埋着什么雷。纪申当然是有办法的,姚家人就告了一个女儿被婆家害死的案子,他也就只审这一个案子。案子他亲自审的,原告被告都带上了堂。

姚家人一见凌庆眼都红了,当年凌贤妃才得宠的时候,姚家也以为自己可以跟着改善一下生活,做个“舅爷的舅爷”。不意“舅爷”另有盘算,根本不打算带他们这一号鸡犬一块儿升天。

一打照面,更恨了。看看凌庆保养得宜,看着像个四十上下的模样,姚家人满面风霜,三十岁的都有了白发。

姚家老爹已经死了,姚氏的哥哥还活着,冲上来揪着凌庆的领子:“你这个老兔子!绫罗裹了你一身骚肉……”污言秽语,不堪入耳。姚家众人也跟着伸长了手爪往凌庆身上挠去!

纪申一拍醒木:“不得咆哮公堂!统统押下!两下分开,本官分别问案。”

皂班上来先把姚家众人押了下去,纪申缓缓地对凌庆道:“凌翁,有姚氏家人状告府上残害姚氏,也就是你的儿媳,可有此事?”

凌庆两拳藏在袖里,在掌心掐出了月牙,他到京兆府之前下了无数的决心,一定要死扛到底。无论别人说什么,他都否认,姚氏已经死了十七年了,说他家杀人,拿出证据来呀!再有高阳郡王……这个畜牲,好,说他曾在面前侍候,也拿出证据来呀,没有,就是污蔑。反正死活是不能认的。

真到了纪申面前,凌庆咬着牙,又失了开口的勇气。他的女儿已经是贤妃了,他的外孙们封王、外孙女们是公主,他已经穿上了鞋,没了当年的光棍勇气。【姚家的状纸上有没有写?纪申看到了没有?高阳郡王既然肯来,会不会已经宣扬得满天满地都是了?哼!纪申你装什么君子样?你要生来就是乐户,你能比我好吗?你挺着个肚子装什么尊严?当年高阳郡王那个畜牲模样比你还像好人呢!】

纪申见凌庆发呆,叹了一口气,拍一下醒木将凌庆惊醒:“凌翁原有官职,本不必亲至,如今削职,本官已下令闲杂人等不得为观。凌翁只管回答就是,本官只问本案。”纪申将最后六个字咬得很重。

凌庆是个机灵人,听出纪申回护之意,连忙说:“没有的,是他们诬告想要讹诈!”看起来纪申也不是什么正直的人,也是要看娘娘的面子的。

纪申想的却是:【乐户、娈童古已有之,何必揭人伤疤,使人难堪?凌庆委实不堪,然而圣人又有什么错呢?圣人已然骨肉分离,小人竟然还要伤他的心。鲁王、齐王尚在孩提,再逢此变,未免可怜。高阳郡王用心险恶,断不能叫他得逞。京城已是不甚太平,不能再起风浪了。凌氏有罪,以法办之就是了。】

纪申道:“凌翁,本官不欲行刑,犯人有罪,以法办之,绝不连坐无辜。凌翁有罪就认,本官只办此案,绝不会牵连他事,尽可放心。往事已矣,凌翁如果有别的罪过想要自首,本官也接着。如果有人以他事告凌翁,本官再审,本官绝不自己再兴大案。”

这就差明着说“你的破事我都知道了,我不揭你老底,你要是还要脸要命,趁早把这事儿给认了,咱把这案给结了,别叫姚家再说出更不好听的来。”

凌庆也没有什么天真,以为能在京兆府里把姚家给灭了口,可是他也不相信高阳郡王会就此罢手,高阳郡王,十几年的颠沛流离,能就这样算了吗?凌庆试探地问:“若有人不满……”

“那就让他到京兆递状纸,我接。”纪申答得斩钉截铁,他不信高阳郡王还有这胆子,敢直接说凌庆是他昔年小情儿。【娈童又不是犯人,不归我管。】纪申对娈童是没有好感的,但是他明白没有玩弄娈童的人就不会有娈童,高阳郡王为恶更大。

纪申就一个宗旨,告凌家,行,告什么我接什么、审什么,据实审案。想借着跟凌家打官司扯皮扯出来或者“说漏嘴”,又或者让他纪申去查背后的原因,他是不会做这把刀的。他知道凌庆这种人,是真真的小人,得志时骄横,失意时又懂得低头。此时正要威严一些,给凌庆压力,让他认下这杀人的罪,以免引出后面更大的祸患。

凌庆也痛快地说:“是她侍疾不如意,病中焦躁,将她推倒,撞伤了额头毙命。”其实姚氏不是这么死的,是被凌光打死的。

纪申摇头道:“凌翁还是对我说实话吧。你不说实话,我就要审下去,审知情的人了。”

凌庆无奈,只得招了是儿子凌光与儿媳妇不和,将儿媳妇打了个重伤,家里为了掩饰,将儿媳妇草草下葬。他们夫妇是知情的,动手的是凌光。

纪申当庭便判了案,凌光殴妻致死,虽然过去好些年了,杀人就是杀人,也没个过期无效的说法。但是!夫妻之间,以夫为贵,所以打死妻子是比平常杀人偿命要减一等判刑,凌庆夫妇则又适应另一个原则“同居相为隐”,他们不告发儿子是合情合理,甚至部分合法的。

如果是凌庆夫妇杀了儿媳妇,是“尊长”杀了“卑幼”,判罪更轻。如果按照凌庆的说法,是幼卑的儿媳妇侍疾不周,就不是无故杀她而是事出有因,则有可能是赔钱了事。如果说儿媳妇在凌庆病中骂了他,即使被凌光打死了,凌光的罪也很轻,如果是姚氏打了凌庆,凌光打死老婆大约赔岳父点钱就能了结了。

律条就是这么写的,纪申让凌庆把儿子给供出来,已是就本案能给凌家最重的惩罚了。

杀人偿命?在杀老婆、杀儿媳妇这件事情上,是不存在的。

凌光是以杀人减等,也就是个流放,还可以拿钱来赎。因为死的是女儿,又不是给父母养老送终的儿子,就不可能以此为理由再给凌光加刑。但是凌家要赔给姚家钱财,纪申尽量给姚家判得多些,一共也只能判个几百贯而已。【1】

判决下来,凌庆着实松了一口气,对纪申拱拱手,扬长而去。姚家人目瞪口呆,钱也拿着了,也不用像交代的那样舍出命去闹。

可是,然后呢?他们要怎么办呢?姚家人也不傻,当堂叫喊出凌庆的丑事,自己也甭想有好果子吃,最好是半吐半露,让当官儿的自己去查。

可是!他为啥不去查?他凭啥不去查?!为什么不查出凌庆雌伏的丑事,叫凌家几辈儿孙没脸见人?!他们姚家受了十几年的苦,就给几百贯钱就算完了?!

纪申很和蔼地对他们说:“逝者已矣,诸位节哀,先在本府安排的宅子里住几天吧。”他考虑到高阳郡王有可能再利用、报复这家人家,打算多保护他们些时日,看看情况再说。

纪申这么审案,大大出乎高阳郡王的预料,骂了一句:“老滑头。”紧接着,高阳郡王又出了一记狠招,这次不找纪申了,他教唆人跑去找崔颖。

第72章 缺了大德

京城是这个帝国最大的城市, 占地广、人口多, 且权贵人群密度居全国之首。这也就意味着各种“不法事”极多,打死人的、抢人妻女的、抢人产业的、两家争道殴斗的, 乃至于把人家漂亮儿子抢了。谁被告了都不稀奇,没人敢告,京兆尹亲自动手收拾、御史看不下去参一本,也是常事。

是以凌庆被告了在广大不知内情的官民看来,这并不算是件稀罕事, 比较稀罕的是依法判了、罚了。人们提起来都只有一挑拇指, 赞一声:“纪大人真是青天!也就只有他能令凌庆伏法了, 真是大快人心!”

他们这句话说错了,在京城这个地面上,能让凌庆伏法的,除了纪申, 还有酷吏。崔颖恰恰是桓琚一朝酷吏里头一个出头的人物,他如今做着御史中丞, 接状、断案也在职责范围内。

拦马喊冤的人跪倒在尘埃之中,一把鼻涕一把泪,哭诉:“凌庆仗势强夺了小人的铺子,小人一家无处安身, 请大人为小人做主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