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节(1 / 2)

宁知知道自己恢复美貌的样子,窈窕有致,上身突显,一双长腿白皙光滑,就连腰,也纤细柔软。而现在干瘪瘪的,像是被风干的花枝。

宁知穿上黑色绑绳的鞋跟高跟鞋,她笑道:“我现在不算好。”等以后把光环全部拿回来了,那才算是好。

化妆师以为宁知自谦,“宁小姐太谦虚了。”

装扮好,宁知去看陆绝。

走进房间,看到里面穿着一件花色衬衫,外面搭配纯红色西装的陆绝,宁知觉得自己的眼睛被刺痛了一下。

太扎眼了。

“里面不能穿花色的。”宁知拿着原本配套的黑色衬衫走向陆绝,“要换这个。”

陆绝背过身,无声地拒绝。

宁知拍了拍他的背,没有得到回应。

想到了什么,宁知走到他身旁。

她抬头凑到他耳边,温柔的声音,说着极坏的话,“你不换,我待会把你的小花花内裤,全部丢了。”

陆绝高大的背影一震,显然,他听进去了。

他抬起头,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里带着难以置信,又委屈的神色看向宁知,像是控诉她的残忍。

宁知的小心肝控制不住地颤了颤,她有点心虚,“快,快点换上。”

陆绝的唇紧紧抿着,他极不情愿地接过宁知手里的那件纯黑色衬衫,不满地哼了哼,“丑。”

宁知看见,陆绝头上的显示框里,弹出了一朵黑云。

他动作缓慢地把心爱的,蓝底粉桃花的真丝衬衫脱下,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,还爱惜地叠放整齐,然后,嫌弃地套上了那件手工精美的纯黑色衬衫。

陆绝每天大清早都会起来晨练,他的身材很好。

宽壮的胸膛上,薄薄一层匀称,结实的肌肉,动作间,肌肉绷紧有力,鼓鼓的,像是充满力量。

穿上黑色的衬衫,他俊美的一张脸多了几分冷感,酷得不行。

陆绝扣好衣纽,把黑衬衫束缚进裤头里,宽壮的腰身更加挺拔有力。

尤其当陆绝穿上红色的西装外套,极致的黑和极致的红相碰撞,这男人就是一个妖孽。

宁知看得舍不得眨眼。

宽肩,窄腰,长腿。

还有一张完美的脸,啧,这个小呆子真是每一处都长在她的审美上。

如果面前的男人不是患有自闭症,恐怕光凭着他的外貌和家世,也足以让不少人迷恋。

“走吧。”宁知主动牵上他的手,指尖穿插在他的指缝间,扣紧。

她还故意用软软的指腹摩挲他的指骨,“待会我们去吃饭,周围会有很多人,但你不用怕,我会一直在你身旁,如果你觉得呆在那里不开心,要告诉我,我会带你离开,好不好?”

陆绝觉得手指有点痒,像是被软软的东西轻挠着,他飞快地看了宁知一眼,任由她牵着他的手。

头顶上,小黑云消失了。

林家很早前在富人区附近买了一套小别墅。

这一次林母生日,她特意让人装饰了一番,屋子里的装横,处处精致豪华,她邀请不少亲戚好友来林家参加宴会。

林恬恬早已经回到林家。

她今天特意装扮了一番,身上穿着一条白色精美昂贵的裙子,她现在的皮肤白皙,整个人美得像是会发光般。

林母今天的心情好,她拉着女儿一直打量。

她发现,每次女儿回家,一次比一次漂亮,优雅高贵,她几乎都认不出来,这是她原本样子清秀,皮肤普通,身材瘦瘦的女儿。

看见她站在长相俊朗,容貌出众的陆家大少身旁,林母满脸的骄傲,“午宴还没有开始,恬恬你带深远去坐一会儿,你爸爸也在沙发那边。”

“妈,这是深远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。”林恬恬把礼物递给林母。

这会儿,林母脸上的笑容越发收不住了。

周围的宾客看得一脸的艳羡,也不知道林家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大善事,修来的好福气,竟然攀上了陆家。

“我几年前看见林恬恬的时候,她好像没有长得这么好看,现在怎么换了个人似的?”

有亲戚看到光彩照人的林恬恬,与印象中对比,变化太多了。

“听说她现在是做大明星的,女明星都会打扮。”

“不对啊,林大海和方晴这两人的长相不算出彩,林恬恬怎么突然就这么冒尖了?两年前见她的时候,就一个长相过得去的女孩。”

“林恬恬现在嫁入了陆家,是豪门太太,有钱装扮,人的气质上去了,自然就好看。”

“不是说林家的姨甥女也嫁入陆家了吗?林家的运气怎么就这么好?”

“外甥女哪里有亲女儿运气这么好?你们不知道,外甥女嫁给了陆家的那个傻子,而林恬恬嫁给的这个大少爷,以后是要继承陆氏集团的。”

“陆家那个从来没有露过脸的二少爷好像脑子不太好,林家的姨甥女嫁过去了?”

……

宾客一阵热聊,尤其知道林家的亲女儿,和外姨甥女分别嫁给陆家的两位少爷,纷纷拿她们作比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