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在这里呆的烦了,想换个地方生活段时间……”胡立志用手摸着小魔王的毛发,眼中全是宠溺的神色,说实话,胡立志之所以要跟着方逸离开,有一大半的原因却是在小魔王的身上。
第568章 回国(下)
胡立志从小就有一种异于常人之处,那就是他能听得懂动物的语言,也能感受到动物的喜怒哀乐,更重要的是,胡立志可以和动物沟通,从而控制它们的行为。
靠着这个异能,胡立志在泰国混的风生水起,如果不是他自己作死去搞赌场的话,现在的胡立志仍然是闻名东南亚的狗王,至今没有人的狗场能超过或者是达到胡立志当年的规模。
几十年下来,和动物沟通,几乎成了胡立志习以为常的一种生活习惯了,但胡立志接触过不下于上千种动物,却是没有一种动物能与他有真正的交流,就算是和人类极其相近的灵长目动物,也只是能表达出一些简单的情绪。
胡立志一直都认为,动物是不可能产生完整的情绪并且进行思考的,但小魔王的出现,却是打破了他的这个观点。
在和小魔王的沟通中,胡立志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小魔王传达给他的意思,那绝对不是动物依靠本能所产生的情绪,在胡立志看来,小魔王的智商,已然不下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。
而且胡立志感觉,小魔王还在不断的进化学习中,他不知道在不久的将来,小魔王是否会成为一个披着动物皮毛,却是有着人类思维的动物。
胡立志之所以很坚定的要跟随方逸回国,就是想看看小魔王最后会成长为一种什么形式的存在,而和一个动物进行人类般的沟通,对于胡立志而言,也是有着莫大吸引力的。
“胡大哥,你说小魔王每次吃完一些很特殊的东西,都会陷入沉睡,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?”方逸感觉小家伙的状态像是在进化,但他也不敢确定,于是向胡立志请教了起来。
“进化!”
胡立志毫不犹豫的说道:“肯定是进化,人可以通过锻炼使得身体强健,动物在满足了一些特定的需求之后,同样会变得聪明和强大,这小东西是不是每次沉睡之后,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?”
“胡大哥,你以前遇到过这种情况?”
听胡立志说的那么坚决,方逸不由愣了一下,他虽然没有学过系统的生物学,但是也知道一个物种的进化,那是需要很漫长的一个时间,人类从森林古猿进化成了现在的样子,可是用了足足两千多万年。
“没有,这样能自主进化的动物,我也是第一次见……”
胡立志摇了摇头,想了一下之后,开口说道:“人为万物之灵,野兽之所以是野兽,就是没有灵性,或许你的这只小松鼠再进化几次,就可以称之为灵兽了……”
胡立志在小的时候,经常会做一些很奇怪的梦,他在梦中会处在一个很空旷的空间里,那里生活着许多他没见过的动物,那些动物可以和胡立志像人一样的对话,在那个空间,动物都被称之为灵兽。
到了五六岁之后,胡立志就再也没有做过这样的梦了,但是他在梦中和动物对话的能力,竟然出现在了现实之中,只不过胡立志在现实生活里,却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能和自己对话的灵兽,现在的小松鼠,也只是有那么一点点成为灵兽的迹象而已。
“这些都是我的猜测,做不得准,你听听就行了……”胡立志从来都没有和人谈过自己的梦境,甚至和父母至亲都没有说过,要不是看到小松鼠,他也不会和方逸提及这些事情的。
浅谈了几句之后,胡立志就岔开了话题,开口说道:“方逸,等到了国内,你帮我租个房子,离你近一点,没事的时候我也能帮你看着这小家伙……”
胡立志的仇家能量很大,他从泰国逃到缅甸就是偷渡过去的,眼下去金陵同样要偷渡,也只有这样,他的仇家才无法查到胡立志的下落,至于在金陵之后的身份,彭斌则是会帮胡立志办理的,真身份搞不到,假的那是要多少有多少。
方逸想了一下,开口说道:“房子有现成的,不用租……”
方逸现在自己手头就有一套房子,而满军的那个院子,现在基本上也是空着的,现在的满军整天在外面跑,一个月也难得在那里住上几天,所以胡立志想在哪边住都没有问题。
“老胡,我说你那几条狗怎么不带上啊?你要是给我一条,胖爷我就把自己的新房让给你住,怎么样?”听到方逸和胡立志的对话,正闲的无聊的胖子凑了过来。
虽然接触的时间不长,但以胖子的性格,已经是和胡立志称兄道弟起来,从年龄上来说,胡立志和他老子差不多大,但彭斌喊胡立志大哥,胖子自然不会给自个儿降个辈分的。
胡立志出身贫寒,这辈子又大起大落过,自然不在乎这些表面上的称呼,现在除了方逸还喊他胡大哥之外,胖子和三炮都是一口一个老胡的叫上了。
在临上船的时候,胖子见到了胡立志所养的那几条狗,和这几条狗一比,胖子感觉自己当年养的那些土狗,简直就是狗中的残废,而胡立志的狗,自然是狗中极品了。
“那几条狗野性难驯,带到城市里去是会伤人的……”
胡立志摇了摇头,他的这几只狗,是用来护院防身的,胡立志每天都给这几只狗的脑子里灌输一个讯息,那就是他们是野兽,是兽中之王,可以撕碎任何一个敢于靠近它们的人或者是动物。
几年养下来,这些狗除了披着一身狗皮囊之外,可以说真的是变成野兽了,它们除了信任胡立志这个“同类”之外,对任何活物都有强烈的攻击欲望,所以胡立志如果带它们到城市里的话,那绝对会酿造出一桩惊天惨案。
“老胡,彭家的人也不少啊,那几条狗要是咬了人怎么办?”胖子有点不死心的问道,他是真想带一条回去,要是能带到村子里,那整村的土狗都要跪倒唱征服。
“我让彭斌回去就把狗放到山里去,如果它们日后伤了人,彭家也是有办法应对的……”
胡立志给了彭斌一个哨子,这个哨子能控制住这几条狗的情绪,让它们可以暂时的安静和服从,不过时间长了,那些狗还是会凶性毕露的。
胡立志自己知道,在他的训练下,那几条狗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凶兽了,要不是养了几年有感情了,胡立志在临走之前绝对会亲手解决掉它们,眼下这个麻烦却是交给彭斌了,至于彭斌是杀了吃肉还是放归山林,胡立志就不管了。
“老胡,等回国之后,帮我训条狗崽子怎么样啊?”胖子退而求其次的说道,在农村长大的孩子,几乎没有不喜欢养狗的,胖子自然不会放过眼前这个号称狗王的男人。
“回去再说吧,你个小胖子没事养什么狗的?”从泰国逃到缅甸,胡立志已然不是当年的那个狗王了,养那几条狗,也只不过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而已。
“嘿嘿,有句诗写的好,左拉着黄狗,右手再举着个苍鹰,该是多威风的事情啊!”胖子一脸向往的说道,他感觉自己要是出生在古代,那绝对会成为一代纨绔风流才子的。
“是左牵黄,右擎苍,锦帽貂裘,千骑卷平冈!”方逸实在是听不下去胖子的胡说八道了,人家苏东坡好好的一首词,被这小子给改的面目全非。
“都是一个意思,一个意思嘛……”胖子的脸皮刀枪不入,连红都没红一下。
有胖子在船上胡说八道,时间一向都是过的挺快的,两个多小时之后,这艘能乘坐二十多个人的小客轮停在了一处芦苇繁茂的水域,而一艘快艇则是早就等在了那个地方。
“彭斌这小子挺够意思啊,竟然找了艘大飞送咱们?”看到那艘快艇,胡立志微微点了点头。
方逸他们不认识这快艇,胡立志却是熟悉的很,由于这种快艇在水面上行驶的速度向飞一样的快,所以用于走私或者偷渡的人,往往都会将其叫做大飞。
大飞的艇头处包了厚厚的一层铁皮,而在后面,则是加装了最少六个以上的马达发动机,就算遇到海警或者是边防警,也只能望艇兴叹,因为他们根本就追不上。
正如同快艇的名字一样,这艘大飞仅用了几分钟的时间,就将方逸等人送到了河对岸一个很隐蔽的小码头处,在码头外面茂密的草丛里,停着一辆越野车,接到方逸等人之后,越野车很快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。
“这里是在国内了吗?”和第一次偷渡进入缅甸相比,这一次的过程无疑要复杂了很多,当汽车启动之后,胖子忙不迭的向那司机问道。
“是在国内了,我负责把几位送到金陵……”司机三十出头的样子,外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,正如他现在所做的事情一样,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机。
“那我的那些东西呢?它们是怎么送过来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