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1节(1 / 2)

神藏 打眼 3234 字 1个月前

说起这事儿,胡立志也是一脸的无奈,虽然他坚信动物通灵,但真正通灵的动物,胡立志也就见过小魔王这一个,只是胡立志以往对待别的动物的手段,对付小魔王却是不怎么好使。

“吱吱……”小魔王根本就没搭理胡立志,而是指了指桌子上的火锅,冲着方逸尖叫了几声。

“它叫你去吃火锅呢……”胡立志给方逸翻译了一句,苦笑着说道:“刚才你没来的时候,我只能烫点青菜吃,那些肉都是它的,碰都不让我碰……”

“哈哈,胡大哥,你也有在动物身上吃瘪的一天啊?”

看着胡立志愁眉苦脸的样子,方逸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,不过正当他想走过去的时候,却是看到茶几下面忽然窜出了两个小黑影,仔细一看,却是两只小狗崽。

“嗯?胡大哥,你养的这小狗崽,好像不怎么欢迎我啊?”

方逸凝神看去,这两只也就是两三个月大的小狗崽,此时正冲自个儿呲着牙,和普通二个月大见人只会躲的狗崽相比,这两个狗崽的胆子明显要大很多。

“吱吱……”

胡立志还没回话,小魔王已经是从方逸身上跳了下去,小爪子在一只狗崽脑袋上一拍,顿时将那狗崽打的趴在了地上,口中发出呜咽的声音,而另外一只也是飞快的躲回到了茶几下面。

“行了,对它们两个,小魔王的话比我还好使,可惜了我这两只狗崽啊……”

看到眼前的这一幕,胡立志是一脸的苦笑,这两个小狗崽可是胡立志花了大价钱搞到的纯种美国斗牛梗,也就是俗称的比特犬,这种狗从小就是好勇斗狠,但在小魔王面前,却是被整治的服服帖帖。

胡立志甚至都有些怀疑,被小魔王压制住了凶性的这两只斗牛梗,长大后是否还能训练出来,因为只有那种天不怕地不怕见了狮子老虎都敢拼命的斗狗,才是能在斗狗场大杀四方的狗王。

“胡哥,你以后开的是宠物店又不是斗狗场,养那么凶的狗干嘛啊?”听到胡立志的话,方逸不由摇了摇头,城里可不比乡下,根本就不适合养那种大型的斗狗,如果咬伤了人,那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。

“这两只是给你养的,以后帮你看家的……”胡立志指了指那两只狗崽说道:“我知道你从彭斌那里淘弄到不少好东西,等它们长大了给你看家,我保证没有小偷敢进你那房子。”

胡立志这狗王的称呼,可不仅仅来源于他开着一个斗狗场,而是世界各地的很多富豪,都会把自己所养的宠物交给胡立志来调教,而且品种也不仅限于狗。

要是别人知道胡立志专门为方逸调养动物,那肯定是羡慕不已的,像是阿拉伯的一个王储,为了请胡立志帮他调教两只黑豹,就整整花了五百万美金,而这还仅仅是调教的费用,其余的开支还都是那位王储承担的。

不过和胡立志现在养的两只小狗崽不同,那些大人物对宠物的要求只有一点,那就是绝对的驯服,在胡立志看来,这已然是失去了动物的本性。胡立志前些年已经很少接这样的生意了。

第651章 过年了(下)

“养狗看门?”

听到胡立志的话,方逸不由愣了一下,他知道自己那屋子宝贝挺多的,但方逸有自己的方法和方式来保护那些东西,从来都没想过养上两只狗来看家护院的。

“你们国内只让养狗……”

已经办了户籍身份的胡立志,仍然没有身为国人的觉悟,说起话来还是你们我们的,这也难怪,从小就出生在泰国的他虽然是个华裔,但却是没有那种国家的归属感。

“这是大型的烈性犬吧?国内也是不让养的……”

方逸打量了一下脚下的小狗崽,发现这牛头梗的口鼻宽而深,从口鼻与颅骨的衔接处到鼻子逐渐变细,说明这种狗的咬合力极强,而且这么小就眼露凶光,显然不是一般的宠物犬。

“你们这真是麻烦,要是在国外,我就给你找只白虎或者是黑豹看门了……”

胡立志闻言撇了撇嘴,虽然他也知道自己以后只能和宠物打交道了,但前几天看到这两只纯种的斗牛梗,胡立志还是没忍住给买了下来,在他看来,只有最凶猛的狗才是好狗。

“还是算了吧,你觉得有小魔王在,陌生人谁能进我那屋子?”方逸摇了摇头,宠溺的给趴在自己腿上的小家伙梳理起了毛发,而小魔王则是眯缝着眼睛,一脸享受的接受着方逸的抚摸。

“你说的倒也是,这小家伙凶残着呢,哎,别,我是说你可爱呢……”

胡立志话刚说到一半就看到小魔王睁开了眼睛,连忙改了口,他可不想平白无故的被这家伙给抓上一记,昨儿因为没能买到小魔王爱吃的松子,胡立志刚买的一件棉袄就被小家伙给抓的稀巴烂。

“胡哥,这两只狗您就留着自己玩吧,我可没时间养……”

方逸笑着站起身来,说道:“我那还有个病号要照看着,今儿就不多呆了,等到后天年三十的时候,我带那个小兄弟过来,大家一起过年……”

就方逸和司元杰两人一起过年,未免有些冷清,倒是不如过来和胡立志一起喝酒过新年了,而且方逸过来还有一件很重要的原因,那就是他新房子的有线电视没有开通。

方逸对过年没有什么执念,但对于春晚却是很向往,因为他他“听”电台里直播的春晚,已经听了有十多年了,但看春晚,今年还是第一次,方逸心中多少还是很期待的。

“行,我明儿去买点咖喱,给你做个泰国的咖喱烧牛肉,保证你爱吃……”

胡立志闻言点了点头,他们泰国华人也是过新年的,往年这种时候,胡立志都会和家人一起度过,但现在亡命天涯的他,却是连电话都不敢打一个回去,生怕自己的仇家顺藤摸瓜找到自己。

小魔王苏醒,对方逸而言绝对是件喜事,带着小家伙回到自己的新房之后,家中又是一阵鸡飞狗跳,最后方逸不得不正言警告了小家伙,并且给了它一个单独的房间,小魔王才算是消停了下来。

“哎,逸哥,你……你怎么穿了这么一身衣服?这是老款式的长袍吧?不对,和我爷爷的那件还有些不一样……”

年三十的清晨,经过这两天的恢复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的司元杰,一出门就看到正在客厅里吃早点的方逸,这一看却是把他给吓了一大跳,往日每天都穿的很休闲的方逸,今儿竟然穿了一身长袍。

准确的说,方逸穿的不是长袍,而是一件青色的道袍,这道袍显然是有年头了,很多地方都洗的有些发白,在袖子处还有两个补丁,而穿着道袍的方逸,宛若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。

方逸现在的修为,已然是到了道家所说的返璞归真的境界,和炼精化气时的锋芒毕露不同,此时的方逸连眼神都内敛了起来,除了气质有些出尘之外,谁也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。

但是当方逸一穿上道袍,整个人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尘谪仙一般,即使坐在那里不动,也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,相比那些整日里念经诵佛的和尚道士,方逸显露出来的气质,却是更像一个出家人。

不过这身长袍方逸穿上虽然很好看,但司元杰能想象得到,如果方逸穿着他出门的话,那回头率指定是百分之百,搞不好还会引来人围观呢。

“来吃饭吧,吃完饭咱们去满哥院子那边……”方逸指了指餐桌上的东西,开口说道:“这不是长袍,是道袍,是我师父留下来的……”

在方逸的记忆中,虽然几乎是没过过年,但是每年的这一天,老道士总会把衣服洗的干干净净,并且带着方逸祭拜三清老祖,穿上老道士所留下的道袍,也算是方逸对师父的一种追思了。

“逸哥,你就打算穿着这身衣服去满哥院子那边?”

之前司元杰听胖子说方逸当了十多年的道士,这心里原本还有些不信呢,但看到方逸穿上道袍后的模样,司元杰却是再也没有丝毫的怀疑了,因为方逸只要再挽个道鬓,那活脱脱的就是个修道中人了。

“穿这身衣服怎么了?”方逸抬起头说道:“以前我每年过年的时候,都是要这么穿的,别废话了,赶紧吃完了过去,魔王你别闹,等会就带你出去玩雪……”

方逸正说着话的时候,小魔王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,用小爪子指着窗外吱吱叫着。